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五类罪犯可回家“坐牢”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3:09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据《新民晚报》报道,浙江省3个地区的五类罪犯日前可回家“坐牢”,这标志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浙江省正式启动。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国家专门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规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跳水夺金诺基亚赠票 南加大全球EMBA开学
全国偶像歌手大赛 E歌时代来临了!

  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主要适用于具有浙江省正式户口、长期固定居住在试点区域的5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被依法裁定假释的罪犯;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刑满释放后继续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 推荐 | | 打印 | 关闭
 

 

新闻搜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韩法院驳回总统弹劾案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印度2004年议会大选
台湾“大选”验票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中国羽毛球队战汤尤杯
中超首轮周末激情揭幕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