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电总局禁令的标准来衡量,这个标题犯了若干错误:1、夹杂英语,标准而文雅的称呼应该叫胸衣;2、格调有点低俗,应该把“戴好Bra”改为“穿好端庄大方的职业装”;3、模仿港台腔,我们内地老百姓把那个叫“那个”,说什么Bra———怪腔怪调的!因此,这个标题应该改为《女主持人要穿着端庄大方的职业装出镜》,这样就符合广总的精神了。
可我还是坚持要用这标题,起因缘于著名主持人朱军先生的一席话。朱先生为了表示
对广电总局的支持,不辞辛苦地发表了一番讲话,其中讲到“一些女主持因为(穿着)过于暴露,在大灯的照射下,等于没有穿衣服一样,这样的举措非常不雅观”。这真把我吓了一跳,一是佩服朱先生眼光毒辣,居然能一下看到别人“等于没有穿衣服一样”,我在电视界从业也不下10年了,怎么就没碰到过这样的好事呢(开个玩笑);二是不太相信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凡是在镜头前晃悠的女人首要就是守住春光,就连“比较媚俗”的港台女演员也十分谨慎,出镜前贴了又贴穿了又穿生怕走光,怎么我们内地的主持人会像“没有穿衣服一样”呢?
窃以为广电总局的用心一定是良好的,从爱护下一代的角度出发也是应该的,但物极必反,如果一个国家级的行政部门管得如此琐碎的话,其结果恐怕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好,如果真有一天在文件里注明“戴好Bra再出镜”那就太搞笑了。还记得改革开放之初,我们曾掀起过一次全民的反奇装异服活动,其结果呢?所谓的奇装异服以加倍的速度普及开来,而那些奇装异服也没有把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毁掉。
一个先进的民族首先应该是一个宽容的民族。(卢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