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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 19日获悉:刘晓庆已收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通知书,这就意味着取消了刘晓庆“取保候审”的身份。
据悉,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通知书是于本月10日、11日分别下达给刘晓庆及其妹妹刘晓红的。刘晓庆目前正在浙江横店拍片,她近日曾回京数日处理此事。由于刘晓庆与检察院有约,双方都不要披露此事,所以记者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求证时,答复是“无可奉告”。
19日晚9时30分,记者致电远在浙江横店拍戏的刘晓庆,求证此事。接电话的是阿峰,他说刘晓庆正在摄影棚里拍《京城四少》。问到刘晓庆是否接到不被起诉的通知,阿峰沉默了大约半分钟,然后,轻声说了一句:“有这件事。”阿峰还透露,刘晓庆很低调,不愿就此事对媒体发表任何看法。不过,晓庆这几天拍戏干劲很高。
晚9时40分,记者又分别电话采访了刘晓庆、刘晓红的代理律师李肖霖、钱列阳、许兰亭。刚开始3位律师按刘晓庆“低调处理”的做法,三缄其口,不愿透露。李肖霖律师最后透露:“刘晓庆、刘晓红在几天前确实已从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了不起诉通知书。”当记者问:这是否标志着刘晓庆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已提前解除?李肖霖说:“应该这么认为。”
又问:“这是否意味着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案已全部结束?”李肖霖:“可以这样认为,靖军已判刑,国税部门已对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款给予重罚,随着刘晓庆‘取保候审’提前解除,所以现在可以这样认为,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案已全部结束。”
新闻闪回
刘晓庆税案盘点
2002年7月8日: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刘晓庆因涉嫌偷税被传讯
7月25日:刘晓庆涉嫌偷税被逮捕
7月30日:警方举行记者会,称刘晓庆监中无特权
2003年2月19日:检察院认为证据欠充分要求补充侦查
2月25日:“慕马”、“远华”等案律师组成刘晓庆辩护团
8月16日:刘晓庆办理取保候审
10月29日:刘晓庆狱后接拍第一部戏《永乐英雄》
12月12日:“刘晓庆税案”开庭
2004年4月7日:晓庆文化公司偷税案一审宣判,公司总经理靖军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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