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据悉,刘晓庆已收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通知书,正式取消了“取保候审”的身份。昨日记者连线刘晓庆公司税案的几大律师之一许兰亭,他证实了此事,并表示这标志着从去年12月开审至今的刘晓庆税案已经就此结束。
但这并不意味着刘晓庆从此脱离了官司的阴影,其昔日雇员王建中起诉刘晓庆千万欠款案和徐州农民追讨数十万元欠款的事情还远未结束,刘晓庆的下一个“战场”就将是南京
。
刘晓庆税案告结
许兰亭律师告诉记者,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通知书是于本月10日、11日分别下达给刘晓庆及其妹妹刘晓红的,标志着刘晓庆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已提前三个月解除。不诉通知书正式下达时,许律师正在国外,还不晓得这件事情。只是刘晓庆的家人到法院领取了文件,并未张扬。
由于刘晓庆与检察院有约,双方都对此事都非常低调。但许兰亭律师肯定地说:“晓庆公司总经理靖军已被判三年徒刑,并最终放弃了上诉。国税部门已对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款给予重罚。随着刘晓庆‘取保候审’提前解除,现在可以这样认为,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案已全部结束。”
官司尚未打完
一个官司结束了,另一个官司“站起来”。2002年8月,刘晓庆昔日雇员、原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部经理王建中起诉刘晓庆千万欠款案在南京开审。但因为刘晓庆当时已被北京方面采取强制措施,其公司资产被冻结,人身被羁押,所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只得中止诉讼。
昨天,记者联系到刘晓庆的该案代理律师汪旭东,他表示:“如果刘晓庆当时未被采取强制措施,那么案件按正常程序应该在6个月内告结,也就是去年2月前宣告结束。现在,刘晓庆税案宣告结束,这意味着在南京的案件应该恢复审理。”而记者就此致电王建中时,当年第一个把刘晓庆告上法庭、有“刘晓庆老冤家”之称的他表示这才知道刘晓庆恢复自由,有点惊讶。他说:“我不会撤销诉讼,但这个官司我现在不想说太多。”
记者 薛莲
新闻回放:王建中向刘晓庆追讨1000万
2001年3月王建中正式向刘晓庆发出律师函,向她追讨欠债不还的1000万巨款。此事由《火烧阿房宫》引起,王建中原任《火烧阿房宫》的总发行人并承包发行部,按照他和刘晓庆1996年、1997年间签订的合同,《火烧阿房宫》全国总发行收入4022.5万元,王建中应提成发行费970万元,但是刘晓庆一直未按规定支付,因此他此次依照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加上几年来的利息,王建中一并向刘晓庆追讨1000万元整。
(编辑 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