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媛不愿做皮球三方说理语难休翟翊
日前“人造美人”杨媛被取消“环球洲际小姐”参赛资格,此事引起社会各界的讨论。然而当她接到选美组委会给她的恢复参赛通知时,却意外地当场将其撕毁。昨天,记者采访了当事人杨媛和她的代理律师陈化钢以及本次“环球洲际小姐”选美北京赛区组委会的新闻部部长赵朝峰。
杨媛———我不是皮球,我需要尊重
记者:你怎么知道自己被恢复参赛资格的?
杨媛:26日上午,我接到了“环球洲际小姐”北京赛区组委会的电话,赛事总监秦磊告诉我,我的参赛资格被恢复了。随后我来到了组委会,看到了组委会给我的恢复比赛的通知书。
记者:能不能告诉我们通知书的具体内容?
杨媛:上面写着:鉴于您对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的热情和一再表示希望继续参赛的强烈愿望,经北京赛区组委会认真研究,并征得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大赛总部的同意,兹决定恢复您参加此次大赛的资格。特此通知。
记者:你通过媒体的呼吁争取来了参加决赛阶段比赛的资格,但是为什么又把通知书撕掉呢?
杨媛:我本来希望通过大家的呼吁可以继续参加比赛、证明自己的实力。但是拿到通知的时候,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通知上没有任何道歉和安慰的话。我不是皮球,不可以被别人踢来踢去,我需要尊重,我们的这个(整容人士)群体都需要尊重。
记者:如果你继续参赛,成绩会受到影响吗?
杨媛:肯定会。我突然被取消参赛资格,赛前的培训和各种准备都已耽搁,即使再去参赛也没有取胜的机会。同时我也很担心评委因为我整过容而在评判上出现偏颇。
律师———杨媛有些不理智
记者:你知道杨媛撕毁通知书的情况吗?
律师(陈化钢):我刚刚和杨媛通了电话,她的情绪很激动。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杨媛有些不理智,她毕竟还是个孩子,我们应该谅解她。
记者:你认为组委会的通知函有歧视杨媛的地方吗?
律师:当然有。就像“鉴于您对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的热情和一再表示希望继续参赛的强烈愿望……”这一句就是明显的歧视语言。什么事情是光有热情就能解决的吗?杨媛和组委会从《合同法》上来说,已经构成契约关系。组委会取消和恢复杨媛的参赛资格,均没和杨媛协商,属于违约。
记者:现在你们还会起诉比赛组委会吗?
律师:这个问题我还没有和杨媛商量,我会尊重杨媛的意见。
记者:杨媛现在有没有正式起诉组委会?
律师:没有。
组委会———我们对杨媛很人性
记者:组委会为什么开始取消,后来又恢复杨媛的参赛资格呢?
赵朝峰:“环球洲际小姐”大赛是一个国际性文化赛事,应该注意到它的社会影响,如果允许一个“人造美女”参赛,一方面对其他选手有失公平。另一方面,又会从客观上鼓励其他女孩子花钱买美,这是不应该提倡的。所以我们取消了她的参赛资格。但是后来,组委会还考虑到杨媛一直在通过媒体传达她特别想继续参赛的愿望,而组委会在事先的参赛选手报名要求上没有明确相关规定,也存在不足之处,因此,经过讨论,决定恢复杨媛的参赛资格。
记者:如果杨媛再次要求参赛,组委会会为她保留参赛资格吗?会出现不公正的情况吗?
赵朝峰:首先我们要声明的是,本次比赛的评判绝对公正。即使她参赛,我们也会一视同仁。虽然她说了不再参赛,但是组委会会保留她的参赛权。如果她重新参赛,组委会热烈欢迎。如果她执意放弃,那么组委会也不会再补充新人。
记者:您觉得组委会在对待杨媛的态度上负责吗?
赵朝峰:作为北京赛区的承办方,组委会有权做出决定。我们承认工作有疏忽,我们把这件事上报到了世界选美组织总部,他们的答复是“可以”,而不是“应该”。组委会也可以不恢复杨媛的参赛资格,做出恢复杨媛参赛资格的决定,正体现了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的关爱。我们对杨媛很人性、很理解。
新报记者翟翊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