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热映的韩国爱情片《野蛮师姐》刚刚上映数日,就引发了不少的侵权盗版行为。昨日记者从该片发行方紫禁城三联公司处获悉,由于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从片方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接受《野蛮师姐》VCD、DVD等音像制品的订单,日前,安乐公司已经向中凯文化正式发出律师函。
安乐公司在律师函中称:“安乐公司在中国内地惟一独家拥有影片《野蛮师姐》的发
行、展出、广播、授权、出租、出借、再发行、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推广和使用该影片的权利。安乐公司的上述版权已在内地法定的版权登记部门登记。安乐公司从未将上述版权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也未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上述版权。”而中凯文化“私自接受订单以VCD及DVD等方式发行该影片……此行为已经侵犯了安乐公司的版权”。目前,安乐公司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就此侵权行为着手准备起诉。安乐公司在律师函中敬告中凯文化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安乐公司保留对中凯文化公司侵权行为的诉讼权利。
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凯文化公司,对方却粗暴地表示,他们根本不知道此事。
据悉,在《野蛮师姐》公映前,出于对影片的票房信心,同时也是为了保护院线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该片的制片方和发行方联合做出了其音像制品在正式公映后25天才面世的决定,这一时间比《北京宣言》的要求时间还推迟了10天。因此,在整个6月,全国的音像制品市场上都不可能看到《野蛮师姐》的正版产品。
《北京宣言》指出:从2004年2月1日起,正版影像制品的上市发行必须在电影首映日起15天之后,否则当做违规处理,凡发现违约行为,即在电影上映之前擅自发行正版影像制品的,院线公司将不再安排影院放映该影片;在电影首映日起15天之内擅自发行正版影像制品的,院线公司将通知影院立即停止放映该影片,并主张相应的经济赔偿。(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