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演员高虎再度被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逮捕。在《天龙八部》中饰演虚竹的他,在拍摄《情错》一剧时,因为道具车刹车失灵而将灯光师冯子永撞死,该案历经一年的审理,此前始终悬而未决。记者从
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证实,高虎是因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目前已被关押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内。
高虎律师
情况不容乐观
王律师告诉记者,6月11日,“高虎撞人案”受害者冯子永的妻子张屹巍从北京赶到青岛,向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该案件民事部分的起诉状。张及儿子向高虎索赔64万余元。法院当即电话通知高虎,让他14日上午过去一次。当高虎在前日上午9时赶到法院以后,经过近一小时的调查交涉,几名法警突然出现在与法官轻松攀谈着的高虎面前,宣布将其逮捕。
王律师表示:“法院从受理案件开始的审判期应该为一个半月,高虎的案件是在2003年12月16日受理的,理应在2004年1月底以前审判完毕,但是开庭时已经是2月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所以我为高虎申请了取保候审,变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为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今,距离法院受理案件已经过去了七个月了,高虎被逮捕,他和高虎本人都感到十分震惊。事情发生后,王律师还没来得及和高虎接触:“都已经取保候审这么久了,他又没另外犯什么事,突然又被逮捕,情况不容乐观。”
第三方律师
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的王一秋律师对此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个案件,自法院受理开始,审限为一个半月,但是检察院可以申请补充侦察两次,每次为期一个月,此外,法院也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一次,期限也是一个月。也就是说,根据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一个案件自法院受理开始,最长的审理期限为四个半月。高虎一案从时间性上来看,的确不像一般案件。不过,法院在审理阶段,是有权决定变更强制措施的。
法院
我们的做法是合法的
记者随后和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取得了联系。法院研究室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们的做法没有问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他同时表示,法院是一个执法机关,在案件审理完成之前不方便过多透露情况,不过案件肯定会在近期内开庭。而审判庭的一名工作人员同样认为“法院的做法没有任何不恰当的地方”,随后便匆匆挂上电话。
双方家属
高虎母亲:我们需要合理解释
高虎的手机目前在他妈妈手中,高妈妈感到非常的疲惫和无奈:“高虎最初一直是处在取保候审的状态,都快一年多了,14日高虎从外地赶回青岛,一下飞机就被法院的人员叫去,不过最初的口吻是要高虎去协助调查,问一些有关的情况,但是一到了那里就没有能出来,现在法院也没有对我们给出合理的解释!”高妈妈还告诉记者,法院还通知她去领回了高虎的一些东西,包括记者现在正在拨打的这部手机。
冯子永妻子:他罪有应得
受害者冯子永的妻子张屹巍也得知了高虎被捕的消息。张屹巍的第一句话就是:“他罪有应得!”据张屹巍称,至今她仍不能走出这件事情给她带来的阴影,尤其是她看到高虎在案发后依然照常接戏,参加活动,内心就更不能平静。她现在心情比较激动,表示不想多谈:“高虎无论做了什么说过什么,在事实面前他都是站不住脚的,自从他撞人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现在我得到这样的消息,充分说明法律是公正的。现在还没正式开庭,也没有到真正宣判的时候,只是得到这么一个消息,等案子真正判决的那天,我愿意多讲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