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一直觉得,在地铁里看一本小说挺傻的,因为短暂的地铁行程不适合看书,尤其是小说,而更适合看报纸、杂志或车厢内的广告牌子。不久前俺就干了一件傻事,在上下班的地铁里抱着一本小说读,而且津津有味。
在地铁里看小说的傻表现在:你刚刚进入小说氛围,马上就到站了。很多次俺为了把情节看完,出地铁后还在埋头读着,结果是出错了口,而忍受过马路之苦。
这本小说是一个“美作”
写的,有一个很暧昧的名字。
故事情节很简单,澳洲,一位叫莫尼卡的小姐在要回国前参加了一个旅行团的旅行,认识了这个团的导游伍迪。莫尼卡保守而传统,伍迪放荡而不羁。在对女人很有一手的伍迪的引诱下,他们发生了一夜情,继而种下了爱情。
旅行是最容易发生艳遇的,这样的爱情故事题材已经被很多言情小说用烂了。
开始阅读时,俺也有这种感觉。但等俺阅读了一些章节后发现,“美作”用了一种很巧妙的手法。小说一段写莫尼卡,另一段写伍迪,两者交替着,像是两个性别不同的爱情故事。于是乎,俺从头开始阅读,读完一段莫尼卡后跳过伍迪那段,最后养成了上班读伍迪、下班读莫尼卡的习惯。
莫尼卡,一位保守传统的中国女人。在她的爱情观中,身体与爱情是对立的,身体可以付出,但爱情一定要是纯洁的,但当她的身体被伍迪侵略后,那种极致的本能所带来的诱惑和惶恐让她对自己的爱情观迷茫了,继而爱情也被点燃了。虽然这一切带来的后果终究是伤痛的,但她依然陶醉在这种伤痛中。
伍迪,一位放荡不羁的台湾男人。在他的爱情观里,女人约等于身体,没有女人能不被他的魅力吸引,也不会再有女人能点燃他的爱情,身体与爱情是统一的。然而当他像对待别的女人一样对待了莫尼卡后,爱情却像他侵略莫尼卡一样俘虏了他。他又能好到哪里去,再坚强、再放荡不羁的男人,在爱情面前也无能为力,逃避也不是,陶醉也不是。
最后,俺得出一个结论:爱情是有性别之分的。当女孩被突如其来的爱情撞上时,就意味着她将成为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当男孩被突如其来的爱情撞上时,也意味着他将成为男人,一个可怜的男人。
本报书评人绿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