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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力(连载)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5:3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陈大斌著

  三十二、温岭:最早给“股份合作制”报上了“户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农村改革进程中,安徽省凤阳县的农民率先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在恢复、发展农业生产中起到了起死回生的神奇作用。但上级有关部门却不承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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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1980年1月,在中共安徽省委扩大会议上,凤阳县所在的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请求省委正式承认“包干到户”这个新生儿,是社会主义的一种责任制形式。他说了一句挺俏皮的话:“该给‘包干到户’报上‘户口’了!”

  股份合作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温岭是一个沿海县(1993年改为温岭市),人口密集,农业养活不了这么多人,温岭人向有务工经商的传统。早在20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有些农民悄悄以“打硬股”的形式合股办厂,但一次次地遭到扼杀。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股份合作制乘势复燃。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股份合作企业也逐步发展壮大。

  开始时,温岭的股份合作企业也都没有报上“户口”,大多是戴着社办、队办,后来为乡办、镇办、村办等形式的“红帽子”。但是,这样偷偷摸摸地戴着“红帽子”办企业问题很多。1982年12月18日,当时的温岭县社队企业局以[82]74号文件大胆地批准牧屿公社牧南工艺美术厂等4家“联户企业”,1983年1月15日,温岭县工商局突破工商登记上的禁区,核发“社员联营集体”的营业执照。“社员联营集体”的这一名称的出现,在温岭是第一次,在台州市、浙江省乃至全国也是第一次。这标志着股份合作企业,在温岭县正式报上了“户口”。这在全国是第一家。

  为寻找历史的足迹,我在温岭访问了几位当事人。

  退休后经营着一家股份制旅行社的陈心鹤,是当年温岭县工商局经管工商企业登记的干部。在那家旅行社里,我们见到年已七旬的陈心鹤。他对当年的情景记忆犹新。他说,当时温岭农村的所谓乡镇企业,绝大多数都打着社办、队办的牌子,其实,很多是个人办的或几个人合伙办的。为什么非戴上“红帽子”不可呢?因为改革起始阶段还不准私人办企业,后来虽然准许登记注册,但个体、私人企业名声不好,待遇不佳。所以,个人办企业或合伙办企业都要戴个“红帽子”。从现象上看,管理者这样做的出发点是好的,给这些个体、合伙企业戴上一个“集体”帽子,使他们得以正常出生,也改善了他们的经营环境。但是,实际上却给这些企业的发展带来隐患。这种企业如果经营不好,赚不了钱,没人帮你,垮了也没有人管你;但是,若是企业发展了,你赚了钱,队干部、社员就都上来了。你们是社办、队办企业,怎么赚的钱都归了自己?应当集体、大伙都有份。于是引发争执,往往弄得鸡飞狗叫,有些本来办得好好的企业被弄得经营不下去,甚至关门散伙。我们搞工商管理的人非常了解这些情况,也常在一起议论:为什么集体企业一定要社办、队办?为什么几个人、几十个人合办就不能被承认为集体的呢?农业上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推行之后,几户社员可成立联合体搞开发性经营,上级给予鼓励,支持,为什么就不能支持农民以集体的名义合伙开厂,办企业?

  1982年冬天里的一天,牧屿公社的农民王华林、陈华根等人持公社介绍信来登记办工艺美术厂。他们也是打着队办的牌子。我问他们:“到底是真的队办,还是戴红帽子?”

  他们答:“是我们几个人合伙合股干的。”

  “既是合伙,为什么非戴队办的帽子不行?队里有投资吗?”

  “一分也没有。最好能够不挂队办的牌子。可不这样,你们能以集体厂名义给我们登记注册领执照吗?”

  我说,“这次干脆就给你们登记成联户、合伙企业行不行?联户、合伙也可以是集体的一种形式。”他们说,这是求之不得的呀!我们就是想要这个办法。

  谈到这里,我就让王华林、陈华根收回他们原来的“队办企业”的申请报告,回去另办“合伙合股企业”的报告。

  第二天,报告又送上来。陈心鹤说,这时,我倒是又犹豫起来,登记为合伙经营集体企业,上级没有规定,也没有先例。我报到局长那儿审批。局长让我们先到牧屿公社去了解情况,之后局长就正式批准,按“社员联营集体”企业给予登记注册。完成这一过程已是1983年1月了。

  这一批在温岭县引起广泛反响,很快又有几个合伙联营厂报上来,当时批了4家,即:牧南工艺美术品厂;塘下五金厂;塘下塑料厂和一家电器厂。1983年全年温岭县先后批了675个这种联产经营集体企业。当时全县原有乡镇企业总数不到1000个,其中多数都不是社办、队办的,而是个人或联户办的。我们这样实事求是地进行登记,许多原来戴“红帽子”的企业都不愿再戴下去了,重新进行登记,恢复本来面貌。结果全县新办的与原有的总共2000个企业,几乎完全是联户经营。也是这一年,我们温岭开始称这种企业叫股份合作企业。

  从陈心鹤的回顾来看,1983年初以“社员联营集体”名义进行登记,事情似乎有些偶然,其实却有其必然性,一是全国农村改革形势发展的推动;二是温岭县工商局的同志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为农民兴办企业排忧解难的结果。

  (待续)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6月28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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