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文物拍卖须持《许可证》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9:27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上海13家拍卖企业日前获得了文物拍卖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国家文物局近日对全国70家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审核,其中28家拍卖企业获准经营第一、二、三类文物,这其中,上海有13家。

免费畅游内蒙古大草原 高薪聘请·销售精英!
激情六月彩铃大奖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国家文物局规定,文物拍卖经营范围按品种分为以下三类:陶瓷、玉、石、金属等;书画、古籍、邮品、手稿及文献资料等;竹、漆、木器、家具、纺织品等。

  左右(来源:劳动报)


| 推荐 | | 打印 | 关闭
 

 

新闻搜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基地绑架土耳其人质
第三轮朝核六方会谈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曾庆红李长春出访
韦尔奇对话中国企业家
2004年各地防汛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