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金嗓子周璇》目前正在创作中,但是因之诞生的纠纷终于因为一篇媒体的报道呈现白热化的状态。该报道将影片的总制片人张宝发形容成为一个“空手套白狼”的家伙,而周璇的儿子周民同时号称解除和张宝发之间的委托权。记者昨天下午回访了周民和编剧刘原,以及影片总制片人张宝发、投资方易丰公司和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的马中骏,采访中记者逐渐了解:整个事件归根结底可以归咎为影片制作方内部产生了内讧:张宝发和周民、刘原产生了矛盾,导致之间的合作破裂,然后相互排挤。目前,事情仍然在发展中,晨报记者
将关注此事。 张宝发:转眼我成了诈骗犯 晨报记者昨天下午见到了被称为“空手套白狼”的张宝发,他坐在那里慢条斯理地接电话,但是显然已经被弄得很疲惫。不过他自我解嘲认为:这么小的事情,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周民和刘原称张宝发是一个“子虚乌有”的总制片人,不过,根据记者看到的合同,发现他的身份的确是总制片人。而易丰公司的老板当着记者的面说,到目前为止,他和张宝发之间的委托关系并没有解除,关于他的身份,记者同时也从马中骏那里得到了证实。张宝发在解释的时候说,我不过是个打工的,替投资人奔走而已。他自嘲说:前些天我还是法定委托人,转眼我就成了诈骗犯。
张宝发将事情的发生归咎于刘原,他认为,刘原这个人不过是第一稿大纲的枪手,但最后在包括伊能静等很多创作者讨论的时候,觉得他7万字的第一稿不好,枪毙了,先期支付了他5000元钱,“而为了他在达安花园创作,我们支付了大约10多万的房租”。但是之后刘原却不肯修改剧本,所以最后只能和刘原解除彼此之间的合同,另外寻找了三个上海编剧,目前剧本正在创作中,7月底就能完成。张宝发说:周民认为是我将剧本写成“《蓝色生死恋》那样”,你可以去查,这个是刘原自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到目前为止,剧本都没有出来,周民怎么能够评价。倒是刘原原来那个剧本,压根没有写周璇本人,写的是黑社会的上海,流氓、阿三以及一个可怜的歌女。
张宝发认为他们之所以通过媒体“打击”他,是因为他们想掌握影片的控制权。张宝发感慨地说:我对有些人的智商、能力和品格估计太高。
丁一峰:希望周璇后人尊重我们
丁一峰说,到目前为止,影片仍然是张宝发在主抓。他告诉记者,目前电视剧《金嗓子周璇》的主要投资单位是易丰、中视和马中骏的文联音像。他将这些合同交给记者,记者看见合同中的总制片人的确是张宝发。
丁一峰告诉记者,他们早在2003年5月就和周民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答应支付5万元给周民,并且先期已经支付了5000元,给他的头衔是策划。他说:我们非常尊重周璇的后人,所以希望周璇的后人也能够尊重我们。
但是事情发展并不顺利,中间周民就通过外地一报纸否认了自己和易丰公司有委托权,在易丰公司和他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涉以后,周民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但是没有想到,他们再次通过媒体发表单方面的不实声明。丁一峰用“焦头烂额”来形容自己。
至于刘原,丁一峰认为,由于第一稿剧本遭到批判,所以他们就取消了他继续创作下面剧本的权利,并且双方正式签署了中止合作的合同。在合同中:易丰公司保证刘原在电视剧拍摄完成以后仍然能够享有应有的合理的创作利益。丁一峰叹息道:我没有说不给他创作报酬,但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仍然要捣乱。
丁一峰自己的看法是:刘原的控制欲望太强烈,此前他就因为创作剧本过程中发生众多的官司,他一旦参与创作的时候,总感觉是自己在控制整个剧本走向,之所以解除他的合同,除了剧本本身因素外,也是因为他始终在周民面前说张宝发如何“通过剧本骗钱”。
他的感觉是,刘原企图通过自己重新起一个炉灶。
周民:我有我的最后底线
周民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披露了他和张宝发的合作经过。他认为,两人之间的分歧不光在经济上,也是在观念上的。最大的分歧在于,张宝发没有按照两人最初的合约办事。当初,两人商议,以《金嗓子周璇》为题,合作拍电视连续剧,虽然当时,周民心中对这部电视剧的构思,也并不是特别清晰,只是希望拍成一部歌舞片,由现代人来翻唱周璇的老歌。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发展。他和张宝发的第一次分歧出现在编剧刘原写好故事提纲后,在周民还没有过目的情况下,张宝发就把它拿到版权局登记,周民认为,这一切违背了合同规定。之后,周民发现,张宝发答应过的事情上都没法做到。没有按规定时间拿出大纲,说好支付编剧的稿费从1万元降到了5000元,等等。此外,张宝发还背着周民,私下与上海易丰文化公司签署合同,并开始以“总制片人”的身份,大张旗鼓地对外宣传。
最让周民不可忍受的是,张宝发在许多场合,把他的名字到处乱用。周民说,作为周璇的后代,参与拍这样的电视剧,一半也是出于无奈。但是,他有自己的最后底线。那就是不可以胡编乱造,不可以从情史或者说私生活上来发掘。但是,到了张宝发嘴里,却把该部电视剧说成了要拍成《蓝色生死恋》这样的偶像剧,周民觉得特别不可接受。
种种分歧,让周民感到必须终止与张宝发之间的合作。为此,他特意声明,今年年初他就撤销了交给张宝发拍摄《金嗓子周璇》的委托权。尽管该消息曾通过外地某报刊登,但是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并未对张宝发产生什么约束力。最后,周民不得不再度请出媒体。
刘原:新协议让张宝发出局
编剧刘原再度向记者爆料,一份新的合作协议书火热出炉。该委托书正式签署日期为2004年6月27日,甲方代表为上海嘉禾文化专修学校郭强,乙方代表为周民和刘原,在这份他们共同签署的协议书上认定,30集电视连续剧《金嗓子周璇》的电视摄制权为甲方所有,甲方从来没有委托第三方进行《金嗓子周璇》电视剧的编写、筹备、组织、拍摄工作,也没有授权张宝发和周民可以转让委托权,因此凡是张宝发或周民与任何第三方签定的关于《金嗓子周璇》电视连续剧的编写、筹备、组织和拍摄等一系列合作协议书是没有有效根据的,是无效的,违约的行为。
记者对比了一下,2003年6月5日和2004年6月27日签署的两份协议书,前后最大的不同就是,委托方嘉禾文化专修学校没变,但被委托方却由张宝发变成了刘原。晨报记者李建中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