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4年6月25日下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召开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颁证座谈会,包括世纪英雄电影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影视有限公司等16家民营影视机构获得了由广电总局颁发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加上2003年获颁此证的8家非公有制影视机构,这24家影视制作单位将享受和中央电视台一样的“正规军”待遇。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是一种长期许可证,早先这种许可证只发给制作业绩
充分的市级(含)以上广播影视集团、电视台或电视剧制作中心、电影制片厂(公司)、以及已取得制作经营许可证的音像出版社。它也是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最高级别的电视剧制作资格证书,有了这个证书,持证机构就可以独立制作和发行电视剧,拍摄不受时间和数量限制。而乙种许可证通常是一剧一证,再拍必须重新申请。在2003年以前,这一类许可证还没有颁发给民营影视机构的先例。但据有关部门统计,在2002年,全国电视剧投资总额20多亿元,其中80%来源于民营机构。也就是说,民营机构实际上是中国电视剧制作的主力军。但在当年全国持有长期《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120家机构中,却找不到一家纯正的民营机构的名字。
2003年8月,广电总局为8家非公有制制作机构核发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取得了促进电视剧产业化制作的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广电总局此次为16家单位核发了第二批许可证。可以说给民营企业发放属于稀缺资源的甲种《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不但是政府媒介政策逐渐宽松的表现和电视产业市场扩大开放的信号,更是中国电视产业市场从无序走向规范的喜兆。
各方反响
张敬(世纪英雄总经理):在获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之前,公司一直没有自己独立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投资拍摄电视剧均需申请临时许可证或向联合摄制单位缴纳一定的甲种许可证使用费。此次获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意味着世纪英雄不仅能进一步的节省制作成本,也能更方便快速地完成报批手续,在独立制作电视剧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郑凯南(深圳市万科影视总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是一种长期许可证,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制作机构无需为计划拍摄的每部电视剧另行申请制作许可证。简单地说,以前拍摄一部影视剧要逐级上报,现在直接可以向广电总局申请立项,题材规划获得通过即可投入拍摄,另外,获得甲种许可证也同时获得了参加每年3月由广电总局组织的全年电视剧题材规划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公司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未来题材的走向和趋势。
唐颖(北京华录百纳市场发行部负责人):其实不简简单单是手续简化了,它也反映了广电总局对公司的一种肯定,毕竟全国上千家影视制作单位只有24家获得了长期许可证,它是对以往工作中在制作上、品质上以及工作业绩上的一种肯定。获得这个许可证以后,公司的责任也更大了。
一方面制作上要更加强化精品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更及时把握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因为一旦你的要求不符合许可证的要求,广电总局还会予以收回。(作者:张文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