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赵饶案昨又过堂 女方携三证登场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08:10 每日新报

  再次惊闻录音带针锋相对法庭外裴艳

  新报北京电【记者裴艳】赵忠祥管辖异议上诉案昨天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记者了解到,饶颖昨天在法庭上一共呈交了三样证据,以证明自己的经常居住地在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审理结束后,记者分别采访了饶颖和赵忠祥的代理律师王富,在接受采访
免费畅游内蒙古大草原 激光矫治近视安全吗?
3D魔幻宫之战 激情六月彩铃大奖
时,对每一个问题他们都是各执一词,针锋相对。

  证据一:房产证

  饶颖:我向法庭呈上了在丰台区居住时,我所租住房屋房主索振芬的房产证。还提供了索振芬写的证词,证明我租住她在丰台区的房子。

  王富:按照我国的法律,只有证人到庭,他的话才有法律效力。上次开庭时,法官已经要求证人索振芬出庭做证,但她还是只拿来了证词。虽然我认可房产证的真实性,但是它说明不了这所房子与原告有什么关系。法官也在法庭上说,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证据二:水电费收据

  饶颖:我向法庭提供了我在丰台区居住时,交纳水电费的收据,这完全能证明我曾经在丰台区居住。我没有拿到派出所和居委会出示的证明,因为我一直没有办理暂住证。

  王富:饶颖的这个证据只能证明她在2001年、2002年交纳过水电费,但不能说明她在丰台区居住过,更不能说明她后来也在这里居住。法律规定,证明一个居民经常居住地的证据应该由该居民所属的派出所或居委会出示。

  证据三:录音

  饶颖:我把自己保存的一段录音资料在法庭上播放,主题是关于“性生活”的。母带的效果非常清楚,很容易听出说话的男人就是赵忠祥。不过只放了一分钟,法官就不让放了,因为他觉得赵忠祥的话不堪入耳。

  王富:饶颖的录音在法庭上放了不到一分钟,因为她要证明的是自己生活在丰台区,所以只放了有关这部分的内容。在法庭上,我针对录音只说了一句话:“录音中那个男人的声音是不是赵忠祥的,很难认定。”

  按照法官的要求,下周一饶颖将要向法院提交录音的整理材料及录音的复制品。该案预计在本月15日宣判,这个官司结束后,大概在本月底人身损害赔偿案和欠款纠纷案将会开庭审理。

  对两个官司的前景,原告和被告都表现得非常有信心。饶颖说,如果赵忠祥心里没鬼,早就应该起诉她诽谤了。王富则说,鉴于饶颖到目前为止很多行为都难以自圆其说,他认为最后的胜利应该属于赵忠祥。


| 推荐 | | 打印 | 关闭
 

 

新闻搜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我国禁产焦油超标香烟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