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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艺作品征集评奖活动启动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3:14 北京日报

  本报讯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检阅和展示近5年来首都文艺创作的成就,市文联、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北京日报报业集团、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联合举办文艺作品征集评奖活动。此次活动的协办单位是: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娱乐信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此次征集评奖活动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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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新中国成立55年来,首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昂扬向上、不断进取,追求美好生活的时代精神。

  凡北京地区作者(包括中央在京单位及驻京部队)所创作的作品、外地作者创作的反映北京现实生活的作品都在应征范围之内。包括:文学、戏剧、影视、曲艺、音乐、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作品等。凡1999年10月1日以后发表(或演播、展出)的作品皆可应征,应征作品的报送时间自即日起,截止到2004年9月30日。

  在京中央单位及外地应征的文艺作品,各区、县、局文联和产业文联应征作品,可向北京市文联组织联络部推荐或由作者自荐。推荐时,文学作品请送样书(样稿)7份,戏剧、广播影视、杂技、音乐、舞蹈、曲艺作品请送演出录像带、光盘、录音带或乐谱一份。所有推荐作品皆送推荐函一式二份,写明作品名称、门类、字数、内容简介、社会反应以及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邮编、电话,出版(演播)单位或发表和首演的时间、地点、责任编辑、电话、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征集评奖工作先由北京市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聘请专家5-7人,组成专业征集评奖委员会,分别对相应门类的应征文艺作品进行初评;再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总征集评奖委员会,对各专业征集评奖委员会推荐的候选获奖作品进行审定。总征集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联络、协调工作。征集评奖委员会办公地址:西长安街7号,北京市文联组织联络部,邮政编码100031,电话66079318、66073307。(李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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