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俐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公布了今年第二批全国电视剧题材规划概况,其中申请立项的“涉案剧”共64部(1403集),而暂未批准的有33部(799集)。此消息一经披露,电视界再次哗然。两个月前,率先震动电视人的,是电视台播放“涉案剧”须安排在晚23时以后的“管理通知”。先在播出时间上“管”,后在批准立项上“压”,呜呼哀哉“涉案剧”,两头一
挤没了脾气。最懊恼不过的,是那些曾看准市场机遇的投资商们,本想借此类题材大赚一笔,结果却事与愿违。而电视剧创作领域中的“惟市场论”者,也觉得自己受到了巨大经济损失。不过,电视机前为孩子教育问题忧心忡忡的亿万父母,倒是吃了定心丸。
“涉案剧”是国内外影视剧类型片中的一种,是很有市场卖点,且收视率期望值及贴片广告效益都很高的类型片,因此才让那些重生意轻社会道德的投资者、制作人趋之若鹜。纵览我国影视剧历史,未见“涉案剧”成型的艺术传统。早年的电影《夜半歌声》、《霓虹灯下的哨兵》、《雾都茫茫》等虽有案件描写,却称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涉案剧”。我们是从山姆大叔那里学会了拍摄商业味浓的凶杀暴力影视剧,剧中不乏黑帮头领、黑道人物、黑社会组织的黑暗行为,不乏铁腕做主、铁拳说话、铁血男儿生死搏斗,尤其能吸引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的眼球。
应该说明,“涉案剧”并非都是凶杀暴力剧,其中也有文野之分。比如,深受观众喜爱的美国电影《福尔摩斯探案》、德国电视系列剧《德里克》就是典型的文雅“涉案剧”,粗野不在其中。福尔摩斯身上有一半科学家气质,不以打斗见长,却以物理、化学知识为基础的逻辑推理取胜;德里克更是有儒雅学者之风采,谈吐举止彬彬有礼,破案时用脑力多用腕力少。这两部片子都有可观之处,却不一味诉诸感官。可见,“涉案剧”作为类型片本身没有不妥,不妥的常是我们处理这种题材时的取向和方式。从传播效果看,即便“涉案剧”都拍得中规中矩,也不能在黄金时间占据整个荧屏,因为那样的话,会对观众构成强烈过头的刺激,满目案情令人心绪不宁。而在“涉案剧”急速升温的当口,公安题材电视剧生产量竟占到全年电视剧的30%。无疑,这种过热的现象是趋利行为的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