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刘志向报道 在经过了长达一年时间的拉锯战之后,辽足俱乐部昨天终于在债务合同上签字,这意味着,辽足主动承认了拖欠原辽宁葫芦岛宏运队(现南京有有队)球员300万元晋级奖金一事,辽足将在今后按计划向原葫芦岛宏运队球员分批偿还这些欠款。
据透露,对于这300万元晋级奖金,辽足与原葫芦岛宏运队球员在经过调解之后达成共
识:辽足将向球员支付晋级奖金中球员部分的税后金额。
一位球员家长在调解结束之后表示,他对这样的结果感到满意,并希望辽足能够及时还款。而辽足执行董事张曙光则表示,现在俱乐部的资金紧张,还不能及时偿还这批欠款,但只要辽足有了钱,就会及时兑现。
原辽宁葫芦岛宏运队(现南京有有队)球员起诉辽足俱乐部拖欠巨额奖金一事,早在2003年的6月份就开始了。当时,辽足俱乐部前任副总经理刘佩军在多次与球员代表对话之后,表示不承认有300万元晋级奖金一说。
不过,据了解,葫芦岛宏运队的前身是辽宁青年队,被辽足收购之后参加了当年的乙级联赛并成功晋级甲B,时任辽足俱乐部总经理的程鹏辉在请示了董事长曹国俊之后,许诺将给予球队300万元的晋级奖金,并签署了一份奖金合同。2002年,俱乐部转让给南京有有集团,成立南京有有队。
2003年12月15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辽足拖欠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原告南京有有队球员胜诉,辽足俱乐部随即提出上诉。
2004年1月份,球员家长们面见中国足协副主席阎世铎要求解决辽足的拖欠问题,但辽足俱乐部方面并没有对此给予回应。
在案件移交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院方一直在积极调解。代理此案的双方律师在私下里已经沟通了三次。在球员家长掌握了辽足俱乐部大量证据的前提下,拥有俱乐部财务大权的执行董事张曙光昨天回到沈阳,并在调解书上签字。
除了这300万元的晋级奖金,辽足还拖欠南京有有队球员200多万元的联赛奖金。不过,这笔钱辽足倒是不需要再拿钱还账了,因为在宏运队转让的时候,南京有有俱乐部已经留了一手,扣除了255万元的转让费用,如果辽足与球员家长达成共识,有有俱乐部将把这笔扣留的费用直接发放给球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