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看来,娱乐圈总是光怪陆离的同时又一团乱麻,那些漂亮的姑娘、小伙儿、大爷、大妈们无论在戏里戏外,常常会弄出些新鲜好玩的事来。有时我会想,人家怎么就那么有创意呢?我怎么就从来没想过呢?仔细揣摩之后终于明白了,娱乐圈不就是个名利场吗,那些积功德的和那些闹别扭的其实干的不是一件事吗———要出名,要出名,要出名!于是决定认真分析一下想要凭借“娱乐人士身份”迅速出名的N条捷径(分析问题嘛,还是应该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笔者于昨日午后截取了新浪和网易娱乐频道上的部分新闻标题,在新浪前15条新闻中,类似“休-格兰特搭上离婚少妇”,“李宗盛、林忆莲婚变内幕”的“绯闻型娱乐新闻”(简称“绯闻型”)共占总数的1/3.而在网易前20条娱乐新闻中,类似“妮可逛街神秘男子相伴”,“张曼玉与洋总裁鸳鸯戏水”的“绯闻型”共占总数的1/4强。从其中涉及到的娱乐人士的年龄层看,差不多包含了海内外的老中青三代。由此可见,“绯闻型”对急于出名或正处于宣传期的艺人而言绝对是投入最小、见效最快的方式。
但以几大门户网站30分钟刷新一条新闻的速度估算,“绯闻型”的存在期限可能只有7-10小时(传阅广度暂时忽略),因此其有效程度在持续时间上肯定不占优势。
同样的计算方法,我们来关注一下娱乐新闻的新型素材———先爆丑闻再打官司型(简称“丑闻型”),最早发明这招的是跟“皇阿玛”张铁林打官司的Z女士。而从4月20日起爆出“保健医生状告赵忠祥拖欠治疗费”至前日“赵忠祥全盘否认饶颖证据”为止,有关赵忠祥与饶颖纠纷的新闻在新浪上共有146条,倘以“出名”为惟一标准审核,饶颖已算得上“成功人士”了。由此可见,在娱乐新闻中,“丑闻型”具备持续时间长、影响力大的双重优势。
一番比较下来笔者认为,“论娱乐圈丑闻与绯闻的成功率”应该成为职业经纪人考试中的必答题,因为这于他们是手艺,于我只是乐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