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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虎被判一年缓一年(图)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8:21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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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虎被判一年缓一年

  撞死灯光师一案过失罪成立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备受媒体关注的高虎撞死灯光师一案,在青岛市市南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宣判。主审法官宣读的判决书中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虎在驾驶车辆拍摄电视剧的过程中,过于自信其驾驶技术,因操作不当,导致被害人冯子永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高虎的亲属在案件宣判前主动向法院交纳人民币30万元作为人身损害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高虎对于自己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其悔罪表现的成立。根据高虎的犯罪情节及积极主动赔偿的表现,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一审判决被告人高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高虎母亲、死者妻子旁听

  昨日10时许,高虎乘坐警车来到法庭门口,面对媒体的镜头,身穿看守所服装的高虎显得挺平静,他低着头走出警车,双手戴着手铐。

  上午10时20分左右,死者家属张屹巍和另一位中年男子最先进入法庭旁听席,张屹巍戴着墨镜,在靠近法庭入口的位置坐下,表情凝重,偶尔低头与身边的男子小声说话。开庭前几分钟,包括高虎母亲在内的五六名高虎亲属进入法庭旁听席。

  10时30分,主审法官进入法庭,高虎随后被带入法庭内,主审法官宣读判决书。记者注意到,当法官念到“高虎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时,死者妻子张屹巍流下了泪水。法官宣读判决书的整个过程,高虎始终低着头,表情有些木然。然后,主审法官询问高虎是否上诉,高虎停顿片刻,回答说:“不上诉。”

  高虎未对判决结果发表意见

  法庭宣判后,记者在法庭外采访了高虎的代理律师王君洪,面对记者的提问“对这一判决结果是否满意”?王律师表示:“这个问题应该由高虎本人来回答。”

  当天下午,记者拨通了高虎的手机,接电话的是高虎的母亲,在记者表明来意后,高虎将电话接了过去,但对此判决结果没有发表意见,只是说他明天就要回北京,与经纪公司商讨后会召开记者会发表意见。

  死者家属认为量刑过轻

  宣判后,记者采访了死者家属张屹巍和她的代理律师。“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这个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张屹巍对记者说。张屹巍说,她现在不想多说什么,她需要时间考虑一下,她正在跟律师商量,因为相关的法律规定她不是很了解,现在能说的就是“法院能够对高虎的犯罪行为做出裁判,但无法评判他的人品”。

  张屹巍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的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高虎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这一定罪是公正的,但是量刑过轻。法院认为高虎有悔罪表现,而实际上直到宣判这天,高虎和他的家人都没有主动与死者家属联系过,也没有说声对不起。案子之所以会拖到现在,完全是因为高虎的表现造成的。

  据《齐鲁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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