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颁布新政策“品行不端”者不予发证
本报综合报道
据《上海青年报》消息,从下个月起,国内的主持人不只是普通话讲得好就可上荧屏,他们还将面对严格的道德考核这一关。从8月1日起,实行了两年之久的广电总局《播音员
主持人持证上岗规定》将被废止,新颁布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将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将替代原有的《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书》。
主持人必须凭证执业
作为在荧屏上亮相的主持人,除了要通过普通话考试和主持人资格认定考试之外,还必须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进行执业资格注册,才能拿到“主持人证”。“品行不端、声誉较差者”,注册机关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业内人士指出,这几年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的层出不穷,导致了主持人行业管理混乱,不少缺乏基本主持知识的主持人“无证上岗”。广电总局明文规定要“凭证执业”,将会使一大批业余主持人面临下岗。
主持人必须道德合格
以往一般要获得“主持人上岗证”,只须向有关部门递交书面申请、普通话证书,再经过主持人资格考试即可。但在新规定中,职业道德、品行、声誉成为主持人上岗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新规定中指出: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品行不端、声誉较差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而且必须被调离主持岗位。
新规定首次注明了主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严守工作纪律,服从所在机构的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广电总局某人士告诉记者,不同的时代背景对主持人的考核要求不同。目前,全国各类主持人的数量近万,他们对观众品味的引导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规范我国主持人队伍已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伴随着新规定的推出执行,国内主持人将面临一次大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