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6日上午,“饶颖状告赵忠祥欠款”一案第一次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而开庭前,双方却先就“是否涉及个人隐私及是否应不公开审理”争论了半个小时。令人意外的是,庭上却出现了戏剧性的场面:赵忠祥律师出示证据证明———赵忠祥与饶颖有长达7年的感情纠葛,而这个证据,即是本报记者曾于2003年6月14日赴北京采访饶颖(文章中化名为饶饶)的一篇文章。
26日上午,“饶颖状告赵忠祥欠款”一案第一次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开庭后,现场的形势一度陷入很混乱的局面。
饶颖的代理律师皇甫大卫兴奋地表示:“赵忠祥的代理律师王富今天提交了一项证据,那是一份2003年6月14日的黑龙江报业集团生活报刊登的一篇文章,上面有该报记者采访饶颖的一篇稿子,但里面的主人公都用的化名,讲了一个女医生饶饶与一个主持人中强长达7年的感情纠葛。王富拿出这份报纸是想证明一件事,文中饶饶称,‘2002年3月之后,我和中强就断绝了来往。’而饶颖一直说,2002年8月,赵忠祥给了她那张欠条,这在时间上不相符。王富在法庭上说:‘虽然文章中用的都是化名,但从内容与照片来看,可以断定其中的男主角就是赵忠祥。’我一听他说这话非常兴奋,所谓百密终有一疏,他这话就等于承认,文章中的故事正是发生在饶颖和赵忠祥之间,那么老赵一直说的‘不认识饶颖’不就成了谎言了吗?我们就想讨回一个公道,就是想让赵忠祥承认,与一个叫饶颖的女人有过长达7年的关系,并且伤害过她!事后我都不太相信王富会说这样的话。”(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