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媒体从北京朝阳法院了解到,曾在日本创造了唱片销售“奇迹”的中国女子现代民乐组合“女子十二乐坊”,其创始人著名音乐制作人王晓京及其公司———北京世纪星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却因“女子十二乐坊”创意文案涉嫌侵权而被告上法庭。张铁军指控“女子十二乐坊”非法剽窃了他的创意,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北京市朝阳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晓京剽窃策划
原告京城策划人张铁军表示,在1998年中央民族乐团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办虎年新春音乐会后,他与3名合作伙伴形成了一个策划方案,即以中国家喻户晓的女子十二金钗为形象大使,将中国女性的贤淑之美和中国民乐的魅力,与西方现代流行音乐相结合,打造一支由十二女子组成的民族音乐表演团体,最终他们将这个创意做成了“女子乐坊”的策划。
张铁军在诉状中称,1999年初,王晓京在他的办公室看到了“中华女子乐坊”的创意策划文案,对此非常感兴趣,明确提出就该项目合作。张铁军就将策划文案给了王晓京。但是王晓京随后就杳无音讯。“我多次找王晓京交涉。但王晓京一直避而不见,还瞒着我成立了女子十二乐坊。”
被告:成功与名字无关
前晚,联系到正在日本的王晓京,他说:“1998年,我和我的两个朋友李思和赵泓宇一起和张铁军共同谋划一台晚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晚会没有办成。后来,我们就分开了。在当初晚会的一大摞策划方案中,有一个名叫‘中华女子乐坊’的创意,大意是要找一帮漂亮姑娘身穿民族服装弹奏着民族乐器组织演出。但是其中一没有‘十二’这个数字,另外对于演出形式也没有站着拉二胡的演奏形式。乐坊这个名字只是一个词,你又没有注册谁都有资格用,再说一个乐队的成功并不取决于一个名字一个创意,它凭借着成功的市场运作、出色的音乐创作。”王晓京表示,他将在月底回京,而在接到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件之后就着手找律师准备应诉。
(张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