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报道了28日晚在北京三里屯北街一家餐厅内,赵薇指使人暴打孕妇邹雪的消息,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反响。被打孕妇邹雪表示目前正在请律师搜集证据,准备将赵薇告上法庭。
邹雪伤情已很严重
昨天下午5时,记者拨打被打者邹雪电话,她正躺在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病床上。电话很快通了,接电话的是守护邹雪的一位女性好朋友。
邹雪这位好朋友说,邹雪刚刚入睡,说话不方便。但她透露了邹雪最新伤情:由于受到惊吓,28日晚到30日下午,邹雪一直不能入睡,头部阵阵疼痛,腹中胎儿也受到影响,伤情依然严重。
邹雪准备告赵薇
邹雪的好友肖先生说,邹雪的丈夫及家人为了讨回公道,现已请了律师,正在搜集赵薇指使打人的证据,准备起诉赵薇。目前,警方已介入此事。
但也有媒体指出邹雪所说的挨打过程疑云重重,许多细节前后矛盾。
赵薇仍然保持沉默
事发至今,赵薇始终沉默,只由赵薇的嫂嫂兼经纪人陈容29日晚发表了声明,坚决认为赵薇对此事不知情,更否认指使打了人。昨晚9时,北京市腾之信律师事务所张瀛律师发表声明,再次重申赵薇与“打人事件”无关,称受害者邹女士之言论已损害名人名誉,并提请媒体“对于未经查实的言论,不应向公众发布。否则,会不正确地引导读者的判断和引起对名人名誉的损害。”记者杜恩湖
律师声明
北京市腾之信律师事务所张瀛律师,康达律师事务所赵振义律师作为普林赛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现授该公司的委托,就媒体报道的“打人事件”发表如下声明:
一、虽然赵薇在事发当日到过事发现场,并与被害人邹女士有过联系,但赵薇不久后便离开了该场所。随后发生的“打人事件”在公安机关尚未侦查终结,得出最终结论之前,不能认定赵薇与“打人事件”有法律上的必然联系。
二、作为被害人的邹女士,应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这一事件的真相,而不能不负责地发表损害赵薇名誉的言论,例如:邹女士曾向媒体发表赵薇在酒吧吃摇头丸等言论,这种言论已严重地损害了名人的名誉,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侵权人承担。
三、正常的经济纠纷应当通过正当的途径加以解决,赵薇与邹女士生意上的纠纷已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所以,“打人事件”根本与赵薇无关。
四、作为媒体一方,有客观、公正、真实地报道新闻事件的义务。对于未经查实的言论,不应向公众发布。否则,会不正确的引导读者的判断,和引起对名人名誉的损害。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来承担。
特此声明
北京市腾之信律师事务所张瀛
康达律师事务所赵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