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陈蕙茹王若冰)王力宏前日在没有拿到省文化厅批文的前提下开口唱歌,是否属于违规行为?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当晚在场的省文化厅市场处分管演出的罗女士、稽查队陈队长、助理调研员陈必等相关负责人。
罗女士这样告诉记者:“王力宏出现了违规的苗头,但被我们现场及时制止了。”罗女士说,在新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中,将“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方式纳入营业性演出范畴,必须报批。判定是否违规的第一点即当天的活动是否属于演出。“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其舞台、灯光、音响,包括王力宏拿的话筒都很简陋,和一台正规的演出差得太远。”罗女士认为,演出的范围“包括音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木偶、皮影、朗诵、民间文艺、模特、服饰等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所以王力宏“附和”歌迷唱了几句,没有唱完整一首歌,不算表演。
陈必也补充道:“王力宏是一个歌手,看见歌迷这么热情,兴之所至哼几句,我们就不要过多去较真了,要保持一种宽容、平和的心态。”罗女士向记者解释,他们向主办方打了招呼,提醒其要严格按照歌迷会的程序操作,王力宏不能表演。
“活动快结束时,王力宏准备绕场一周唱歌,大家都看见他开口唱了一句,话筒就被工作人员抢了。其实这不是‘抢’,是他有违规的苗头,被我们制止了。如果当时任由他唱完这首歌,他绝对违规了。”罗女士还告诉记者,港台歌手在内地参加营业性演出必须报省级文化部门审批,内地歌手仅须县级以上文化部门审批即可,否则就属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