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8月1日起广电总局《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中央电视台向全台的播音员、主持人发出倡议,要求大家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心系观众、爱岗敬业,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做德艺双馨的新闻工作者。(据8月4日《燕赵都市报》报道)
为什么广电总局要制定这样一个所谓“暂行规定”,其背景我们应该十分清楚,这就是随着播音员主持人地位的提升,一些所谓大牌人物心态日渐浮躁,常常不把公共道德甚至
国家的法律法规放在眼里,时不时地上演母题为“耍大牌”一类的闹剧———比如说向服务人员出示老拳或者泼酒,因而极大地损害了这一群体甚至这一行业的从业者的形象。假如我们充分地考虑这些“现实”,同时考虑到这一“规定”具有法规性质的地位,将会让我们今后处理此类事件时有法可依,那么,此举无疑值得肯定。
不过,我们同时应该明白,由央视发起这一自律倡议,毕竟只是源自其内心的一种道德要求———这说法或许还不够准确,因为恐怕这样的倡议的诞生,与这一人群承受着来自外部越来越大的压力有相当的关系。所以,如果从公众的角度来说,或许我们需要提醒的是,不能太把这当作一回事。为什么?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一旦违反,那么将可以依法惩处;而倡议呢?那可是软耷耷的玩意儿,你甚至拿这个让他“斗私批修”都不可能———不就是“言行不一”嘛,可这纯粹个人品德,与法律无涉,你能拿他怎么办?
一定意义上来说,“自律”就像让一个人扯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一样,想法固然美好,但却严重缺乏现实基础,那就是人性的弱点。
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