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娱乐图片
张元
7月8日,司法部致函广电总局,商请在黄金时段播出电视连续剧《闪》,该剧是著名电影导演张元的电视处女作,司法部对这部首次讴歌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新剧给予了高度肯定。本刊特刊发司法部致广电总局的这封信,以助读者先期对《闪》有一定的了解。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我部直属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与公安部金盾影视中心联合拍摄的二十集电视连续剧《闪》,已于今年6月制作完成。
法律援助制度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保障司法人权和司法公正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是社会民主与法制健全程度的标志,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象征。1994年,我国正式建立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为我国的法制和道德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今年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十周年,司法部直属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公安部金盾影视中心等单位联合摄制了我国第一部反映法律援助制度的连续剧《闪》,该剧以青年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照顾犯罪家庭子女为主线,在赞美和表现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同时,通过很多细节表现了社会对青少年的关心和爱护,体现了法律和道德对人生和社会的重要。经司法部、公安部组织有关领导和法制教育专家审看,认为这是一部呼吁关心和加强青少年道德和法制教育,全面体现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精神的主旋律作品。
该剧塑造和歌颂了一群个性鲜明、情感丰富的人物形象,尤其对犯罪人员孩子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更使人催人泪下。该剧情节曲折、悬念环生,既反映了法律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同时也说明了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法律建设、道德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和复杂,争夺青少年和下一代的斗争依然激烈和尖锐。
该剧通过描写律师寻剑在接受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无条件地对当事人的孩子进行阶段性领养,充分体现了寻剑律师为了寻求法律的公正,尽其所能帮助两名未成年人儿童。可以说寻剑律师的所为已大大超过了实际意义上的法律援助,他对当事人提供的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无偿援助,还承担起对当事人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已成为这个支离家庭的精神寄托和生活依靠。尽管他的行为让同行和女友不理解,并且屡遭歹徒的报复,但寻剑依然无怨无悔,为了正义和公平,勇敢地面对一切困难,终于用法律和爱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法律的尊严。该剧主题鲜明,故事曲折,情节感人,人物刻画深刻,是一部思想性、艺术性较强的主旋律作品。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内部明电49号《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我部对该剧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剧主要宣传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歌颂了新时期我国律师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帮助未成年儿童的高尚精神,呼吁全社会关心下一代青少年道德与法制的教育。剧情中没有血腥、暴力、凶杀等场景和画面。特申请允许在黄金时段播出二十集电视连续剧《闪》。
中国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二00四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