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涛再次起诉,沙称自己是“合法演唱”因为《暗香》的著作权纠纷,著名词人陈涛与沙宝亮所属的现代力量公司之间纠缠了两年多,今年3月份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现代力量方面败诉。昨日,陈涛表示,由于沙宝亮在今年4月、5月多场商业演出中演唱《暗香》,并公开声称自己拥有歌曲的演唱权,他已将现代力量公司、沙宝亮共同告上法庭,北京朝阳区法院已于日前受理此案。2004年3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涛诉现代力量公司一案做出终审判决:“未经陈涛许可,现代力量公司不得使用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陈涛说
,沙宝亮是现代力量公司的签约艺人,他没有《暗香》的演唱权。但今年4月、5月,沙宝亮曾先后在重庆、同里、富阳等地的商业演出中演唱《暗香》。陈涛多次与现代力量公司协商,可沙宝亮接受媒体采访时又说自己拥有《暗香》的演唱权。尤其是7月20日北京某媒体大篇幅推出沙宝亮的报道,一些言论让他非常生气。他感到现代力量公司之前与他的协商都是缺乏诚意的,因此决定把现代力量公司和沙宝亮告上法庭。
7月20日,北京某媒体推出《沙宝亮:我唱〈暗香〉合法》的人物专访。在这篇报道中,沙宝亮称:“今天我敢坦然面对(《暗香》侵权案),是因为我做人问心无愧,无论面对任何人我都没有压力,因为我没有触犯法律,我是合法地演唱这首歌曲。”陶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