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演员牛振华横遭车祸车毁人亡3个月后,其家属状告车祸中负次要责任的货车车主及司机,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26万余元的案件,本月下旬将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13日从相关渠道采访得知,牛家人打官司提出巨额索赔后,受到来自各方的不少责难,他们被指责为“牛家人太看重金钱”。
2004年5月11日23时20分,著名演员牛振华在北京遭遇车祸身亡。在很多人看来,牛振
华家属在悲剧发生后,还是冷静和理智的。事发两天后,牛振华家属发表公开信,道义上承担了牛振华酒后驾车对别人构成了危险和伤害,为他这一次不负责任的行为向社会公开道歉,也希望所有的司机能够以他为鉴,不要让别人的家庭发生和他们一样的悲剧。然而时间仅仅过去3个月,牛的亲属就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这是为什么?
据悉,事情的逆转发生在交警部门对车祸责任的认定上,因货车车尾没装保险杠和超载,车主及司机必须承担“次要责任”。对牛振华亲属来讲,如果货车没有违章,结果也许会不一样。现在,牛振华人没了,车毁了,家也衰败了。牛家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因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合理费用、车辆损失费、拖车存车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65703.43元。
被告司机的委托代理人,同时也是司机父亲的刘来波称,因为这次事故,他们也损失了4万多元,他们想不明白牛家为什么会索赔这么多钱。刘来波还称,他的儿子因为突遇车祸和巨额索赔,导致精神压力巨大,有些顶不住了。现在儿媳回了娘家,家已散了。(来源:天府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