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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个人十分喜爱的一部影片——当然和导演有关,我是奥列佛·斯通的忠实影迷,同时也是TheDoors乐队及其主唱歌手JimMorrison(吉姆·莫里森)的忠实乐迷。奥列佛·斯通和吉姆·莫里森是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电影学院的校友,吉姆·莫里森在世期间,斯通曾给吉姆读过自己写的剧本,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斯通就萌发了把吉姆和大门乐队的事迹搬上银幕的想法,这个愿望直到斯通完成了《生逢七月四日》后才得以实现,在他宣布要拍摄这部影片之后,很多男影星都争相要饰演男主角吉姆———因为这个角色实在是太
有挑战性了,最后外形酷似吉姆·莫里森的方·基默幸运入选。斯通在拍摄这部影片时,采取的不同于一般人物传记片的手法,截取了吉姆一生的几个片段,并且并不完全拘泥于史实,甚至是一些超现实主义的手法(如那个反复出现的死于车祸的老印第安人)来表现吉姆和大门乐队的传奇经历,取得很好效果。斯通不愧于电影大师的称号,他对影片的气氛和节奏把握得恰到好处。方·基默的演出也十分出色,为了演好这个极富争议的角色,他不但认真研究表演方法,而且刻苦钻研了吉姆和大门乐队的诗作和歌曲,认真体会角色的性格,甚至模仿吉姆的一举一动,应该说,他把这个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不但是形似,而且是神似(即使没看过影片,只看过剧照的人相信也会同意我的说法)。方·基默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在影片拍摄结束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能从角色中解脱出来。这部影片和斯通的其他作品一样,放映后引起极大的争议,但其艺术价值毋容置疑。这部影片也向人们证明——方·基默和梅格·瑞恩(在影片中饰演吉姆的妻子帕米拉)不是只会扮演诸如《壮志凌云》中那样傻傻的角色。
(蕥 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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