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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虎案”终审维持原判(图)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6:33 扬子晚报
“高虎案”终审维持原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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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高虎在《情错》剧组拍戏中撞死灯光师一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开庭前,高虎的辩护律师与高虎先后走进法庭,从高虎的表情上看,比起前两次出庭要轻松得多。2003年7月13日,青岛市市南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高虎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高虎不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审理查明,维持原判。新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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