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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女子十二乐坊被控抄袭案”在朝阳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自由策划人张铁军及其家人都来到现场,王晓京则聘请了两位律师为其出庭。
此案从一开始就吸引了全国媒体的热烈关注,昨天庭审现场更是聚集了许多各地媒体记者。不过这么多的媒体记者也成为王晓京和北京世纪星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律师的答辩内容。其中一位律师一边翻看着张铁军提交的一份书面录音内容,当庭指责张铁军的起诉是在
“找几个记者,故意炒作一下”,因为女子十二乐坊的成功与名字没关系。
法庭上,王晓京的两位律师认为,张铁军并不能证明自己就是中华女子乐坊的创意文案的著作权人,因为文案策划署名上有4人。为此,法庭休庭10分钟后再次开庭表示,由于中华女子乐坊的创意文案是包括张铁军在内的4个人联合作品,因此将策划文案的纠纷另案审理,而关于中华女子乐坊文化发展公司的整合报告是张铁军一人所有,因此将继续开庭审理该纠纷一案。
王晓京的两位律师认为,“乐坊”一词并不是张铁军独创,而是早在几年前台湾就有这样的乐坊。而中华女子乐坊文案及整合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乐器的使用、合奏的形式等,均是国内音乐组合形式采用的模式,不应成为任何个人独享,其他人使用这个词并不构成侵权。所以王晓京的女子十二乐坊没有侵犯张铁军的创意和策划文案。
“我对这个案件的结果没有抱任何期望,只是想通过这件事,让大家知道这件事的内幕。”针对炒作一说,张铁军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案件回放
今年7月张铁军起诉到法院称,1998年,他与另外3名合作伙伴形成以女子十二金钗为形象大使,与西方现代流行音乐相结合,打造一支由十二女子组成的民族音乐表演团体的策划方案。1999年,王晓京提出就该项目合作。为此,张铁军将创意策划文案及《整合报告》交给王晓京。然而,王晓京却再也没有音信。直到今年3月,张铁军在网上看到详细介绍女子十二乐坊的创作过程,发现与当初自己的中华女子乐坊文案策划内容一致。故以女子十二乐坊侵犯了其著作权和商业秘密诉至法院,要求王晓京及北京世纪星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43.27元。
作者:郭志霞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