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汤加丽告摄影师索赔51万(图)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04 扬子晚报
汤加丽告摄影师索赔51万(图)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汤加丽近日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摄影师张旭龙告上朝阳法院,并索赔51万余元。半年前,人体模特汤加丽被判向摄影师张旭龙赔礼道歉并支付报酬10万元。

  汤加丽同时起诉了吉林美术出版社和北京劳动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汤加丽称,由吉林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劳动大厦销售的《中国首位演艺员人体魅力摄影张旭龙·看见记忆》中使用了她的肖像,署名为张旭龙。汤加丽认为,张旭龙未经她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照片侵犯她的肖像权,另两个被告发行销售该图书也应承担责任。她要求对方在《中国摄影家》杂志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损失51万余元。孙思娅

| 推荐 | | 打印 | 下载点点通 |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打响
协处罚国安罢赛事件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