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北京一中院对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60万元安排购买、播出电视剧的央视原文艺中心副主任冯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冯骥的三个姐姐和央视有关人员前来旁听此案,22法庭内的24个旁听席座无虚席。
冯骥,曾历任中央电视台影视部副主任、主任,文艺中心副主任,长期负责中央电视台的电视剧制作、收购和播出工作。2003年8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将有关举报冯骥的线索转给北京反贪机关,当月15日,冯骥被北京市检察院批捕。他是继赵
安后,中央电视台内挖出的又一涉嫌经济犯罪的部门负责人。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至1999年间,冯骥收受黑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副秘书长赵某贿赂10万元后,以每集8万元的价格,令央视购买了赵某拍摄却无人问津的电视剧《滴血年华》。2001年年底,冯骥调任影视部副主任后,因帮助安排电视剧《大哥》在黄金时段播出等特殊照顾,该剧合作人王栋将50万元汇入冯妻信用卡。
据知情人介绍,因未亲手接过存折和50万元现金,冯骥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拒不承认受贿。检方根据银行取款单笔迹鉴定、信用卡汇款明细等证实:赵某的10万元被冯骥亲手取出,其中6.1万元交纳了单位购房款,另外3.9万元转入了冯妻个人存折;王栋通过信用卡行贿50万元。此外,办案人员还在冯骥家搜出王栋汇入钱的信用卡。
(闻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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