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央视原文艺中心副主任冯骥因受贿60万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冯骥案发后,中央电视台已开始着手对影视部进行改革。
中央电视台对影视部改革的措施是:实行制播分离,将制作人员调至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影视部只负责安排播出剧目;对责任编辑实行新的考核,他们的收益与所负责的电视剧收视率挂钩。冯骥案件暴露出了国内影视圈财务制度严重混乱以及缺乏相关管理和规范的
现状,这为某些人的幕后操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冯骥曾历任中央电视台影视部副主任、主任、文艺中心副主任,长期负责中央电视台的电视剧制作、收购和播出工作,检方指控称,1998年11月至1999年7月间,冯骥利用担任央视文艺中心影视部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影视部收购黑龙江电视艺术家协会拍摄的电视连续剧《滴血年华》版权过程中,收受该剧投资方贿赂款10万元。2001年5月至2002年7月,冯骥利用职务便利,建议央视文艺中心与海南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海韵影视节目制作工作室分别合作拍摄、收购电视连续剧《父亲》《大哥》,并为《大哥》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出提供帮助。事后,冯骥收受海韵影视节目制作工作室主任王栋贿赂款50万元。
作者:周铭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