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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余人不领“百花”幸运奖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1:49 京华时报

  作者: 赵楠楠来源:

  或称未参与短信投票或不愿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本报讯(记者赵楠楠)电影百花奖组委会昨天透露,11月1日是今年“百花奖观众幸运奖”第1期、第2期观众领奖的截止日期,然而目前只有不到10%的幸运观众兑了奖,90%的
获奖观众都没有兑奖。

  组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组委会为近千位幸运观众准备了手机、随身听等奖品。当他们与获奖者电话联系告知获奖时,却招来观众冷遇。有的观众说自己没有参加投票,也有观众说也许是朋友或家人用其手机投的票,并表示帮着问问,但这一问就石沉大海。另外,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让获奖观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核对身份,“大家一听说要身份证复印件,便担心是行骗,不肯提供,这样也不能兑奖。”

  针对这一现象,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评论专家张国涛认为,它证明了目前电影、电影节脱离观众,“我很怀疑现在的电影评奖到底有多少观众基础,看电影的观众非常少。现在只有与电影利益有关的人才关心电影是否获奖,观众与之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因此,很有可能产生假票现象。”

  律师张维峰则认为,担心受骗也是观众不去兑奖的原因之一。他说:“现在利用手机中奖短信行骗的很多,观众很可能对结果产生不信任。另外,组委会收取身份证复印件虽不违法,但是将复印件提供给陌生人,会给自己带来受损害的可能,比如别人会用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手机卡。”

  《梦想中国》未设观众现金奖

  本报讯(记者朱雅清)昨天,家住西三旗的薛小姐致电本报,称她收到一个短信,短信内容是她因参与《梦想中国》节目而获得现金奖。经本报核实,发短信者是在行骗。

  薛小姐说,她昨天收到一个来自“纤丝鸟集团福州总部”的短信,称她因参与《梦想中国》而获得了节目赞助商纤丝鸟集团单设的特别奖,奖金为56000元。对方还表示可电汇领奖或委托福州朋友到公司直接领奖。当薛小姐询问如何交税金时,对方则称必须先电汇税金,并拒绝从奖金中扣除税金。

  得知这一消息后,北京纤丝鸟服饰有限公司委托本报发表声明,称除了央视举行的有奖短信投票活动外,公司没有举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奖活动。负责《梦想中国》有奖短信投票工作的丁女士表示,观众奖品均为实物,没有其他形式的奖品。另外,24日之前,该节目不会以短信形式与获奖观众联系,因此,观众若在此日前收到相关短信,均是虚假的。

  “纤丝鸟公司”声明

  第一、本公司确与央视合作,独家冠名播出梦想中国大赛;第二、本公司总部与注册地均在北京,从未在包括福州在内的其他地区设过总部;第三、本公司从未开设过手机短信现金中奖活动,也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过类似活动。如遇此类短信,可向公安机关报案。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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