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马平川
南方网讯今年3月,广受关注的王志文案在北京开庭,引来众多媒体的追访。虽然有关报道中称“近期将有结果”,但法院迟迟未作判决。记者日前获悉,2004年11月2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将再次开庭,审理电影《芬妮的微笑》投资人辽宁金通公司诉演员王志文违约一案。
据悉,作为中奥合拍片的《芬妮的微笑》,在中方投资人向法院起诉、中方包括制片人、编剧王浙滨在内的部分剧组成员作为原告证人参与此案的时候,此前一直未作回应的奥地利投资方终于打破缄默,已经正式向法院提交了文件,这也是引起王志文《芬妮》案再次开庭的主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奥地利投资人在给法院的文件中声明:对在剧组内发生的税务丑闻使奥中两国间国际合作形象受到损害而深表遗憾,并对这种非法手段予以坚决谴责。奥地利是一个艺术之国,60年前曾经与中国合拍电影《世界儿女》,这次是两国再度携手合作制片。
奥方投资人指的“税务丑闻”,系在《芬妮》案开庭审理中意外爆出的剧组将已经为王志文缴纳的所得税又从税务部门退回一事。而据影片中方投资人季福堂表示,税务由北京紫禁城影视公司和王浙滨负责。
王志文“芬妮”案回放:
2003年2月21日,《芬妮的微笑》上海首映式上,王志文对影片表示遗憾;王志文缺席北京首映式。
2003年4月20日,影片中方投资人季福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志文赔偿。
2004年3月23日,。编辑:陈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