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张曼玉画传》引发侵权争议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10:40 扬子晚报

  本月25日,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的《张曼玉画传》本报B版正在连载引发了张曼玉所属的人民舞台经纪公司与该书出版方之间的侵权争议,张曼玉经纪公司认为该书未经过授权,部分内容失实。出版方中国戏剧出版社则表示尚不知情。得悉这一风波后,昨天,记者采访了张曼玉经纪公司。其内地负责人张小姐代表人民舞台经纪公司和张曼玉本人表明了正式态度:张曼玉小姐本人与经纪公司从未授权给中国戏剧出版社使用她的照片、名字及其他资料,该图文集书中所说的内容从来没有咨询过张曼玉小姐本人和经纪公司,也没有得到我们的
确认。我们目前正在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将会采取法律行动。该书擅自使用张曼玉的图片和不实文字资料,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和公司的知识产权。另外,该书称“《香港电影双周刊》独家授权的图片资料和文字”情况也不属实,《香港电影双周刊》没有这个权利。该书中很多内容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经过本人确认,尤其是书中对张曼玉小姐婚姻问题的叙述严重失实,存在误导读者的嫌疑。经纪公司和张曼玉小姐本人都对此表示愤慨和不满。最后,由于书中也侵犯了梁朝伟先生的名誉权,不排除梁朝伟进一步追究他们法律责任的可能。

  作者李尔葳则对记者表示:“书中98%%的图片由《香港电影双周刊》提供,我和《香港电影双周刊》曾经签订过照片的使用协议。我确实仅对张曼玉做过两三次采访,但这本书并非主要落笔张曼玉的个人经历,而是她对张曼玉电影创作历程的研究。在创作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没有虚构任何内容,但有些资料确实是综述了媒体的报道。书中写到她婚姻的内容并不多,如果是失实报道被误传,我感到十分抱歉。我写这本书完全出于个人对张曼玉的喜爱,书设计得非常漂亮,我希望经纪公司和张曼玉本人能够看看书。他们没有看到书,可能太紧张了,看了书他们可能就没有什么不满意了。”

  记者就此事对北京中京律师事务所所长王晓滨律师进行了采访,他强调,法律明确规定人的肖像权是受保护的,因此出人物画传肯定需要授权。雷丹


| 推荐 | | 打印 | 下载点点通 |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