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刘圆圆)今后人们遇到医疗事故,只要事实存在,保险公司将对此进行赔付。北京地区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今后都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具体细则将于今日出台。
昨天,市卫生局有关人士透露,凡本市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这一举措依据的是北京市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这一规定意味着,今后医院再发生医
疗过失纠纷,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据悉,医疗责任保险费率要按照医疗风险的大小、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和微利原则设定。保险费用由医院和医生共同承担。
对此,北京医院的医务处长说,医疗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误诊误治是客观存在的。过去发生医疗纠纷和赔偿,要由医院和医务人员出面处理和直接赔付,医生的压力很大,也会影响日常的医疗工作。而医疗责任保险的出台,对患者而言有了经济补偿上的保障;对于医生而言,做手术也不必缩手缩脚了。
据了解,此次北京市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其医疗保险条款是由市卫生局和具有开展医疗责任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公司共同拟订的,充分考虑了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疗责任保险的费率,按照医疗风险的大小、保险经营的原则进行合理设计和适时调整,医院中各个科室承担的风险不一样,比如手术科室和妇产科风险大,而相应的内科和中医科风险就小一些,因此保险费会分成不同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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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患纠纷日渐增多,以前是矛盾的双方面对面,而今后患者及其家属有问题可直接去找第三方,也就是由保险公司解决。医院和医生到底有没有责任,赔不赔,赔付多少全由保险公司认定。这样医生在放开手脚的同时,也有压力。如果谁出了事故,都有记录,那么保费就会相应提高,如果没有医疗事故,保费自然有优惠,如同车险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