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崔健遭侵权获赔偿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23:18 时代商报

  【本报讯】因著作权受到侵犯,崔健将3家公司告上法庭,昨天北京市朝阳法院根据光盘上的识别码,认定了复制的公司,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崔健获赔8400元。

  2003年3月8日,崔健在北京樱花七星文化交流中心第12音像店购买了由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复制、天津音像公司出版的名为《中国摇滚教父崔健》的CD光盘。其中有17首歌曲是由崔健创作的,崔健认为3家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复制、出版、发行包含他创作作品的音像
制品,遂将3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复制、出版、发行该光盘并赔偿经济损失。

  (孙思娅)


| 推荐 | | 打印 | 下载点点通 |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