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央电视台名牌音乐栏目《同一首歌》,因涉嫌侵权将被歌曲《同一首歌》原词作者之一陈哲和曲作者孟卫东告上法庭。陈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视将他们的歌曲冠以节目名称,进行商业演出多年,至今未与他们达成“有偿使用”协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捍卫知识产权,他们已经正式委托律师,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歌曲《同一首歌》创作于1990年,当时由歌手刘畅首唱,以后又有毛阿敏等多人演唱
。几年前,央视音乐戏曲部推出大型音乐栏目《同一首歌》,但没有征得该作品词曲作者任何授权。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王明哲、张本基律师今年初接受陈哲和孟卫东的委托,对该诉讼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取证工作。王明哲律师告诉记者,央视将《同一首歌》作为节目品名,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已构成故意侵权。尤其该节目现在已经走遍全国近百个演出地点,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演出都是以商业运作方式进行,有巨额利润,而作品的原作者却没有任何回报,这显然有失公平。目前,他们已经准备好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近期将正式起诉到法院。
“同样的感受,给了我们同样的渴望;同样的欢乐,给了我们同一首歌……”这经典的歌词曾给陈哲、孟卫东等人带来不尽的欢乐,但伴随着欢乐也有无奈。陈哲和孟卫东之所以直到去年才较真儿这事,是因为《同一首歌》已完全走上商业化运作道路,出场费居高不下。而他们不仅至今没有任何名份,甚至常常被人误以为《同一首歌》使他们“暴富”。他们感到再不出面理论这事,就难以避免越来越多的尴尬。王明哲律师透露,陈哲等人今年2月5日曾委托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就《同一首歌》涉嫌侵权问题,向《同一首歌》节目组致函,希望能够协商解决此事。当时,央视方面也委托律师与他们进行过沟通,但之后便再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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