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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案今日第二次交换证据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1:42 浙江在线

  今天下午5时,“高峰私生子抚养费案件”将在朝阳区法院安贞法庭进行第二次证据交换。根据法官的要求,双方律师将提供王纳文和高峰的近期财产收入证明。

  王纳文的代理律师赵进荣告诉记者,在确定了高峰与孩子的血缘关系后,双方主要围绕抚养费的多少进行举证和质证。他说,在11月18日的证据交换中,高峰的代理律师出示了16项证据共40多页,包括沈阳市小学生收费最低标准等,“这跟案子有什么关系?毕竟高峰
是被告啊。”赵律师说,今天提交的新证据包括小圣元在18岁以前的教育费和生活费。“如果加上物价指数、消费指数,远远不止67万元。67万元的索赔仅仅是孩子正常生活的费用,我们没有多要。”他说,高峰虽然已经失业,但至少是有积蓄的。高峰必须出具真实的财产收入证明。针对网上关于高峰母亲想要回孩子抚养权的说法,赵律师表示,孩子是离不开母亲的,王纳文不会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

  高峰的代理律师赵书妍否认高峰在与王纳文讨价还价。她称,原告至今没有出示67万元索赔金额合理性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比如,上次他们提供了沈阳的房产广告,而王纳文在沈阳有房子,不知道这个证据要说明什么。她说,高峰认为法院判多少就赔多少。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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