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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剑光 实习记者 杨明)经交警部门多方调查,造成26人死亡、46人受伤的“11·27”特大交通事故原因现已基本明朗,大巴驾驶员(车主)李波因“超速超载”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周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处理事故的交警介绍,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及时对现场进行了勘查,为了得出科学、准确的结论,交警部门专门委托长安大学汽车检测中心检测出事车辆的刹车痕迹,并做了碰撞实验,最后得出肇事大巴出事时时速为60公里。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及相关规定,夜间行驶以及遇有雨、雪、结冰等气象条件时,时速不应超过30公里,也就是说出事时肇事大巴时速超过规定一倍。
另外,出事时大巴车上实有乘客72人(包括司乘人员),而该车的核定载客数仅为51人,超载率超过40%。此外,按照客运有关规定,乘客中儿童总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而该车上有儿童8名,超过总人数的11%。根据上述原因,陕西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李波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大巴是11月26日凌晨4时40分左右,在108国道陕西省周至县境内一弯道处行驶时肇事的,当时客车驶出公路,侧翻到7.5米深的河道中。
又讯 “11·27”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西安市交通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停开山高路险路段的夜班车。
紧急通知要求,在冬季冰雪雾天气,各运输企业要强制车辆携带防滑链等防滑器具,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各客运站场严格出站核查登记制度,严禁车辆超员出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