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知名少年作家郭敬明日前被法院认定剽窃,一审判决其赔偿少年作家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也被判决停止出版、销售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去年12月,庄羽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称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其《圈里圈外》一书具有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甚至还照搬了《圈》的片断以及能够表达作品内容的部分语句等,抄袭多达100余处,侵犯了其著作权。为此,庄羽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害。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查明,庄羽的《圈》发表在郭敬明《梦》之前。而《梦》中剽窃了《圈》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的内容,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圈》中相应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在一般情节、语句上共57处与《圈》相同或者相近似,造成《梦》文与《圈》文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庄羽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春风文艺出版社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侵权作品《梦》得以出版,其行为存在过错,除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与郭敬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新京报》记者李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