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郭敬明剽窃案"一审败诉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2:15 新闻晚报

  晚报讯从去年就开始争执的“郭敬明剽窃庄羽作品案”终于在前日等到结果,法院一审认定郭敬明剽窃,并赔偿庄羽20万元。但原告庄羽昨日还是对这个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而与郭敬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春风文艺出版社,则表示将在两日内上诉。

  记者昨日拨打郭敬明的手机,对方先是不接电话,最后干脆关了机。而庄羽也不愿多说,“我认为法院对抄袭的定性很好,我也很满意,但是对20万元的赔偿不满意,我希望的
是53万元。”对于“抄袭事件”,和郭敬明同时代的春树表示:“听到这个事情我觉得很吃惊,但我目前的写作很辛苦,没有精力去管别人的事,我希望作者写书要对得起自己和读者。”

  (天府早报)

| 推荐 | | 打印 | 下载点点通 |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地产大腕赶集住交会
一周缤纷家装美图循环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