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讲述》栏目记者致电西部某报记者,希望该记者转告《六旬老太痴恋刘德华》的女主角李星,该栏目将邀请她飞赴北京,参与制作《讲述》。6日上午,当这个记者把这一消息告诉她时,李星不但一口回绝了,而且还吐露了自己喜欢刘德华的隐私被曝光后遭遇的太多麻烦事。
如果仅仅是从新闻的角度看,一位年已六旬的老太痴恋港星刘德华,绝对具有相当的
新闻价值。因为我们都知道“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的说法,而对于追星现象来说,16、17岁的少男少女痴恋某个港星当然算不得什么新闻———因为“全国此类现象甚多”———然而都已经是“知天命”的年龄了,居然依然和这些少男少女一样,对刘德华穷追不舍,那可就是凤毛麟角了。所以,此类事件还不算新闻,何类事件才是新闻?
不过,假如李星痴恋刘德华的事儿真的上了《讲述》,那么,又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效应,对老太太本人与其家人的生活可能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我们考虑了没有?须知,中央电视台可不同于普通的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新闻媒体,鉴于它的特殊身份和巨大的影响力,把本来是追星的这位老太太也塑造成一颗引人注目的明星倒未可知,但更多的老太太加上老爷爷一起来追星形成一股势不可挡的汹涌澎湃的白发追星潮也不是没有可能。
假如真的这样,那么,可能一些家庭内部将不可避免地引发地震———李星老太太痴恋刘德华的隐私被曝光之后就一直在别人的嘲笑和好奇的目光里生活,就连她的子女也经常责怪她说她“不务正业、丢人现眼”就是证明。假如事态这样发展,那么,央视的《讲述》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为什么一向给人以权威、正统印象的中央电视台的一个栏目会对这样一个新闻感兴趣?是因为它越来越平民化了,还是在市场化的大潮中出现了迷茫与彷徨?
(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