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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星不缴音乐使用费将“禁唱”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9: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金陵晚报报道】因“茉莉花”享誉海内外的音乐家何仿因为音乐著作权法的实施又收到了十多万的稿费,记者从省知识版权局了解到,虽然“举步维艰”,但是江苏省对使用音乐收取版权费的工作已经起步,目前南京的4星级至5星级酒店已基本做到了“交费听歌”,而不少卡拉OK厅也开始向音乐人支付歌曲“使用费”,而日前的某大牌明星的南京演唱会因为至目前为止尚未交纳音乐著作权费用,已收到了省版权局发出的律师函。

  据了解,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江苏办事处日前已向“中国女人街”张惠妹演唱会的组织者发出敦请办理作品使用许可证的函件。成为江苏发出的音乐著作权首函,据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的覃阳介绍,目前星级酒店已渐渐有了著作权意识,苏宁环球、金陵饭店的费用都是自己主动来交纳的,目前南京四、五星级的酒店已基本缴纳了音乐著作权费用。

  不过,很多商家仍然没有使用音乐交费的意识,比如著作权法规定“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的规定,要求主办(承办)单位在演出之前到该处办理相关作品许可使用手续,方能进行演出。但是日前刚刚结束的某明星的演唱会不仅在演出之前没有办理使用许可手续,而且到目前尚未交纳音乐使用费用,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的陆幸生处长说,为了保护音乐人的版权,对于不办理手续的演唱会,情况恶劣的,省版权局将动用“临时禁止令”,在演唱会前禁止开唱。金陵晚报记者王君

  (编辑 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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