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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通知缓播《面罩》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3:39 京华时报

  作者: 赵楠楠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楠楠)本月10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谈话类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已购买北京世熙传媒制作的电视谈话类节目《中国第一档深夜电视—〈面罩〉》(以下简称《面罩》)的各地电视台,一律暂缓播出该节目,原因是世熙传媒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广电总局总编室有关领导昨天说:“本月初,广电总局收到群众来信,反映一档名为《面罩》的电视节目内容不健康。经过调查,这档栏目的制作机构确实存在问题。”《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要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并加强访谈类节目的管理工作,要从节目的选题设计、嘉宾选择、主持人引导、审查把关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选题必须符合宣传要求,符合广播电视作为国家主流媒体的身份和定位。必须增强主持人对嘉宾、主持人谈话内容的正确引导,坚决杜绝播出导向错误、社会影响不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广电总局还要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严肃处理世熙传媒擅自发行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执法办王主任昨天表示,对北京世熙传媒的调查正在进行,但还不能确定它确实没有《许可证》。他说:“北京世熙传媒目前没有向我们出示《许可证》,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确定他们没有这个证,现在还不能对其进行定性处理。”世熙传媒负责宣传的胡小姐表示,公司总经理刘熙晨正在外地出差,不能提供他的手机号码,对于暂缓播出一事,无可奉告。

  今年11月29日,世熙传媒曾发布消息,称《面罩》将于明年1月1日在全国各地50多家电视台播出。其主要内容是嘉宾带着面罩在镜头前讲述性经历。面罩上有开口,观众能看到其眼神和嘴部动作。除了“没有”《许可证》这一因素外,《面罩》被要求缓播是不是也与它的“谈性”内容有关呢?广电总局总编室领导表示,对于在电视节目中谈论“性”的问题,我国还没有具体的政策法规对此进行约束和管理,此次总局的《通知》中对于谈话类节目的几项具体要求,就是目前情况下最权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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