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杨子荣养子的杨克武诉《林海雪原》制片方侵权案昨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尽管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激烈的交锋辩论,但最后均表示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解决纠纷。
原告身份有待确认
今年57岁的杨克武来自英雄杨子荣的家乡山东牟平,今年10月以“电视剧《林海雪原》丑化英雄形象”为由将该剧制片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50万元。
昨日庭审时被告方首先对杨克武的“杨子荣养子身份”进行了质疑:“据权威资料显示,杨子荣是1947年2月23日在追剿残匪的战斗中牺牲的,但是杨克武1947年2月26日才出生,怎么可能是杨子荣的养子?据说杨子荣的妻子许万亮1952年去世时,因为没有后代按当地风俗‘抓土’,杨克武的奶奶才将其过继给许当养子,而杨克武没有与许万亮共同生活过,法律上不承认其养子身份,因此他也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对此,杨克武辩称,他本来就是杨子荣的侄子,根据当时的传统于1949年被过继给许万亮作养子,自然也是杨子荣的养子。杨克武还在法庭上出示族谱以证明养子身份。法庭将对此进行进一步鉴证。
双方初步同意调解
除了原告身份,双方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是制作方是否丑化杨子荣的问题。杨克武认为新版电视剧《林海雪原》中一共有8个情节丑化了杨子荣的英雄形象,如剧中虚构杨子荣在开场时唱“酸曲”甚至有个情人叫“槐花”等,严重损害了英雄杨子荣的名誉。被告方则辩称,《林海雪原》一不是纪录片,二不是纪实性电视剧,“文艺作品当然允许进行适当的虚构”,而且并没有降低社会上对杨子荣的整体评价。
庭审结束后,双方初步同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解决问题,将在考虑法庭提出的调解方案后决定是否接受。 本报记者 周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