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牛振华交通事故倒赔3510元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42 扬子晚报

  昨天上午,牛振华交通事故死亡索赔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进行了宣判。法院认定牛振华负90%%的交通事故责任,大货车负10%%的责任,判决被告赔偿牛振华家属41190元,而牛振华家属也要赔偿被告营运等损失44700元。原告倒赔3510元。

  法院认为,牛振华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应当承担90%%的民事赔偿责任,闫国林作为大货车驾驶员,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于闫国林系刘世龙的雇员,驾车送货系从事的雇
佣活动,故刘世龙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闫国林虽然违章驾驶车辆,但对追尾事故的发生,仅属于一般过失,牛振华的妻子刘金花等人要求闫国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没有支持。牛振华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已给其亲属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刘金花等人要求刘世龙赔偿死亡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牛振华所有的奔驰560SEL轿车在交通事故中损毁,已经无法修复,被强制报废。刘金花等人要求刘世龙赔偿车辆损失费,法院不支持。刘世龙所有的重型厢式货车亦在事故中损坏,其要求刘金花等人赔偿修车费6375元,法院给予支持。法院判决,被告刘世龙赔偿原告各种费用共计41190元;原告赔偿被告刘世龙各种费用共计44700余元。杨京瑞

| 推荐 | | 打印 | 下载点点通 |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联想收购IBM PC业务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中外乒乓球明星对抗赛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