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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父母状告安徽交通厅案昨宣判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9:32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晨报讯江苏广电总台原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张涛和同车的三名友人在安徽天长境内因车祸遇难一事曾经轰动一时。事后张涛父母以“严重行政不作为”将安徽省交通厅告至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此案于昨日上午宣判,一审驳回张涛父母的请求。

  张涛父母:被告严重行政不作为

  两原告诉称,近几年,每年在出事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数均高达100人左右,说明被告没有尽到保证公路的行车安全的法定义务,且公路沿线设施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未设限速与警告标志,公路上平面交叉口过多。遂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在205国道安徽省天长段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严重不作为的行为。

  交通厅:不存在行政不作为

  针对原告的诉求,安徽省交通厅辩称,205国道的管理权不属于被告所有,道路交通管理职责不是被告的职责,并且本案的交通事故与被告的职责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在天长段的管理中不存在行政不作为。另外被告还认为,原告所作的关于天长段的死亡人数、天长段实际公里数及出事路口与平交道口相距数,以及无限速标志等陈述均与事实不符,并且原告引用《公路法》的第三十五条与现行的《公路法》不一致。被告认为原告的诉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公路交叉口处设置交通标志,应是被告的法定职责。被告在天长路段多处设有警示标志,应视为其在公路行政管理中,履行了警告、警示法定职责义务。本案的发生是由原告之子酒后驾驶且超速行驶,并与东风大货车驾驶员无证驾驶有关,系双方违规驾驶所致,与被告的行政管理职责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原告起诉被告交通行政管理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狄万勇

  案情回放

  2003年8月10日晚,年仅25岁的张涛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苏AY1234”的“POLO”小轿车从江苏盱眙返回南京,车上还有他的三名友人。在途经205国道安徽省天长段公路时,该轿车迎面撞上了一辆东风大货车,导致轿车上四人全部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张涛负次要责任。事后,张涛的亲属先是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鼓楼区法院因无管辖权未予受理。2004年4月5日,张涛的父母张某、王某以“严重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安徽省交通厅告至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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