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冯骥终审被判11年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9:22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天记者获悉,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影视部原副主任冯骥上诉已被北京市高院驳回,终审判决有期徒刑11年。

  1998年,赵某与人合拍电视剧《滴血年华》,但该剧却无人问津。此时,该剧导演赵某之妻毛某认识了冯骥,并进行“公关”。赵某以冯骥的名字开设了一个10万元的存单交与冯骥。随后他便接到通知:中央电视台会收购该电视剧,价格为每集8万元。1999年1月,中
央电视台果然按如上价格收购了该剧。

  2001年年底,冯骥调任影视部副主任后,因帮助安排电视剧《大哥》在黄金时段播出等特殊照顾,该剧合作人王栋将50万元汇入冯妻信用卡。

  12月10日,市高院对冯骥上诉案公开宣判决。据悉,冯骥和他的家人对这个判决很失望,冯骥没有放弃申诉的想法,但也做好了坐牢的心理准备。

  作者:赵中鹏

  (来源:南京晨报)

| 推荐 | | 打印 | 下载点点通 |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联想收购IBM PC业务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中外乒乓球明星对抗赛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